腿张开再深点好爽办公室视频,国产成人精品视频在放_国产在线视频

檢索
當前位置: 首頁 >> 機構設置 >> 黨群機構 >> 黨委學生工作部 >> 住宿信息 >> 正文
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管理規定
發布人: 資訊來源: 發布時間:2024-04-17 16:25:27 點擊數量:

第一章  

第一條 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開展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強化學生公寓的規范化管理,增強育人功能,提高服務質量,保證廣大學生擁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31號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全日制及其他類型學生的住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三條 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校內的學生公寓。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由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后面簡稱:黨委學工部)、后勤服務部、黨委保衛工作部(后面簡稱:黨委保衛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

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黨委學工部,負責學生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與各二級學院對公寓進行齊抓共管。

第四條 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審核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

(二)明確各職能部門對學生公寓齊抓共管的職責;

(三)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學生公寓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四)檢查指導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工作;

(五)協調解決學生和二級學院、各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第五條 黨委學工部主要職責:

(一)落實學校有關決策和任務,完善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提高學生公寓管理服務規范化水平;

(二)負責學生公寓住宿資源的調配與管理;

(三)負責對各二級學院宿舍管理質量的監督、考核;

(四)負責進行安全、衛生、水電等管理督查工作;

(五)監督指導學校委托的物業公司對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及服務運行工作,并對物業公司宿舍管理及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六)負責指導校學生自律委員會工作,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作用,積極開展宿舍文化建設系列活動;

(七)加強公寓整體文化建設規劃,營造良好的文化育人氛圍;定期收集并反饋學生意見。

第六條 勤服務部負責學生公寓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專項工程建設、供電供水保障、公共區域保潔與綠化等工作,做好公寓入駐師生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條 黨委保衛部負責學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防設備配置、突發事件處理以及安全保衛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工作,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學生公寓發生的治安事件或案件,做好公寓區域安全教育及督查工作。

第八條 二級學院主要職責:

(一)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所分管學生公寓樓內住宿資源的調配及管理,包括新生入學、學生休退學、參軍入伍、臨時住宿及畢業生離校等的宿舍手續;

(三)負責所分管學生公寓樓內住宿學生的宿舍衛生督查、安全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宿舍資產正常使用、宿舍文化建設、學生宿舍行為規范的日常教育管理;

(四)負責對學生在公寓行為表現的評價工作,及時發現、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學生在宿舍的行為表現及時上報黨委學工部,對違紀學生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教育管理工作,并依規定、權限和程序對發生在學生公寓內的違紀行為進行處理;

(五)建立宿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宿舍安全責任人;

(六)通過發揮黨員和學生干部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特色活動;

(七)對所轄宿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條 學校成立學生參與公寓民主管理的學生組織——學生自律管理委員會,在黨委學工部的指導下參與公寓的日常住宿管理、紀律檢查、文化建設等管理服務工作,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在學生宿舍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生文明守則、嚴以自律教育活動;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動,促進宿舍文明建設,積極為同學提供服務。

第三章  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條 入住學生公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訂立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學生入住,到二級學院辦理入住手續,按登記的房間、床位入住,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外租、處置學校分配的床位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違反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

》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愛護并合理使用個人家具及公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家具面貌、拆卸、損壞公用設施,違者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學生應有節能減排意識,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十四條 嚴禁私接電源,嚴禁使用各種違規大容量電器。禁止在宿舍內使用任何電加熱設備做飯、燒水,嚴禁攜帶臺式電腦進入宿舍,違反者沒收器具并給予處罰。擅自更改、轉接或增大宿舍內供電容量,造成公寓設備損失,故意或因疏忽引起的意外火災、水漫、阻礙、干擾等一系列破壞行為,對公寓設施和人員造成損失的,必須負責賠償,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每日6:00開宿舍大門。8:30—10:30清宿。22:00關閉公寓大門、進行晚點名,學生不能隨意出入宿舍。23:00斷電,此后禁止有喧嘩吵鬧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違反公寓作息時間,經多次教育無效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學生進出宿舍區必須持證或經過門禁系統進行人臉識別 ,服從門衛管理人員的檢查管理。學生因病、因事、法定節假日放假、寒暑假離校原因臨時不在宿舍住宿的須執行事先學工系統線上請假審批制度,禁止無正當理由或不請假夜不歸宿。夜間晚歸者要登記并說明理由,晚歸三次記一次夜不歸宿,夜不歸宿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六條 保持公寓公共衛生。各宿舍要選出宿舍長,排定衛生值日表,設專人定時值日,做到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地面、床面、墻面、桌面、門窗“五凈”,自覺接受衛生檢查。學校實施垃圾自行攜帶下樓和垃圾分類制度,禁止傾倒或從窗口拋擲垃圾雜物,嚴禁在公寓內存放、喂養任何寵物,自行車一律不準進樓,屢教不改者按擾亂公寓正常秩序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 宿舍內應自覺服從值班人員管理,嚴禁頂撞、辱罵、毆打值班管理人員。嚴禁酗酒、賭博、聚眾鬧事、違反控煙管理規定吸煙、男女生互串寢室、帶領他人進入、留宿他人、觀看傳播反動淫穢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等行為。嚴禁非法宣傳,包括亂掛、張貼、涂寫、刻畫、派發傳單、通知、信件、廣告標語、大小字報等。嚴禁搞宗教傳播、迷信、反動活動。嚴禁喧嘩吵鬧等影響他人的行為。違者視情節輕重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取消住宿資格并無條件搬出公寓。

第十八條 學生應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出入宿舍隨手關閉門窗,因個人疏忽造成丟失物品損失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九條 學生有權利和義務對宿舍內各種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制止和舉報,學生在宿舍區如有事發生應第一時間向值班人員反映,及時通過二級學院進行處理,私自解決造成糾紛等意外事故后果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休、退學的學生在辦好離校手續后,畢業、結業的學生自畢業、結業證書下發之日起,應自覺辦理退宿手續并攜帶個人全部物品按時搬出宿舍,超過規定期限則強制搬出宿舍。

第二十一條 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給予處分,觸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校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均應入住學生公寓,在繳納住宿費、簽訂住宿協議后,方可入住。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入住學生公寓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二級學院審核批準后上報黨委學工部批準后,方可走讀。

第二十三條 入住學生公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學院依據有關規定訂立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住宿生需憑校園一卡通或人臉識別系統進出公寓大門,并隨時接受值班管理人員查驗。

第二十五條 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按照相關部門通知規定,因新生入學、頂崗實習原因,經學生本人在學工系統提出申請,二級學院、學工部統一辦理入住、退宿審批手續。無特殊情況其他時間一律不予辦理。住宿生在學期間凡未按學校規定辦理退宿手續的,一律按照學年收費標準繳納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因特殊情況需學期中途辦理入住或退宿手續的,需由本人申請,二級學院審核批準后上報黨委學工部審批,批準后,方可辦理。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退還住宿費。

第二十七條 新生應在報到注冊時辦理入住手續并交納住宿費,在校住宿生在每學年第一學期學籍注冊時辦理續住手續,交納本學年住宿費。

第二十八條 入住學生公寓者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嚴格履行住宿協議。

第二十九條 凡無故不繳納住宿費或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不履行住宿協議,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可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四章  學生公寓安全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十條 學學生公寓實施7S現場管理規定。為加強公寓管理,促進學生職業習慣的養成、職業素養的提升,學生公寓實行7S現場管理: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節約。

整理:明確區分需要、不需要的物品,并將需要物品分類。目的是把“空間”騰出來活用,保持住宿場所干凈整齊。

整頓:把整理后留下來的必需物品按照規定的位置擺放整齊,并加以注明、標示。目的是住宿場所一目了然,減少尋找物品的時間,整整齊齊的住宿環境,清除過多的生活垃圾。

清掃:清除生活場所內的臟污,并防止污染的發生。目的是消除“臟污”,讓宿舍內始終無垃圾、無灰塵、無細菌、整潔有序。

清潔:將以上3S(整理、整頓、清掃)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并維持成果。目的是通過制度化來維持成果。

素養:人人養成好習慣,依規定行事,培養積極進取的精神和敢于承擔的責任感。目的是培養具有良好習慣、遵守規則學生;營造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

安全:保障公寓人員的人身安全,清除公寓內各類安全隱患,目的是保證公寓安全穩定,同時減少因安全事故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節約:倡導綠色生活,節約水電,對時間、空間、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發揮它們的最大效能。目的是創造一個綠色環保、優雅宜居的生活環境。

一、公寓7S管理房間物品定置擺放標準

(一)寢室:

1.室內門:保持大門清潔,門上窗戶嚴禁遮擋。門內疏散圖旁張貼值日生表。

2.床上:床單干凈平整,被子疊好放在床梯的相對一側,枕頭被子統一對側。無其它物品放于床上。

3.床架:每張床均有20—50不等公分的橫梁,可將毛巾洗凈后平整掛在橫梁上。房間內學生的毛巾應懸掛于同樣位置。

4.床梯:室內拖鞋不使用時應置于床梯下方。

5.書桌:保持桌面干凈整潔。水杯應置桌面右上方,非使用狀態桌面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6.書架:所有書籍閱讀后均按大小整齊擺放到書架上,小于40公分的毛絨玩具及常用工具可整齊放于書架上。

7.椅子:非使用狀態,一律推到書桌下方。

8.衣柜:當季換洗衣物及日用品放于衣柜內。當日不穿的鞋存放于柜內下方。筆記本電腦不用時應存于衣柜內,但需加鎖,且保管好鑰匙。

9.抽屜:常用小件雜物均需置放于抽屜內。

10.蚊帳架、蚊帳鉤用于夏天掛蚊帳用,禁止用于其他用途。

11.地面:隨時清掃,保持光亮。地面除可于梯下放一雙拖鞋外,不存放任何其他物品。

(二)陽臺:

1.行李架:小于24的行李箱可置放于行李架上方空格內(大于24的行李箱裝滿換季衣物存放到儲物室),暖瓶、洗漱用品及盆、日常穿的鞋放于行李架相應空格內

2.衛生潔具保持干凈存放于陽臺行李架對面一角。

3.窗簾白天統一拉到行李架一側。

二、公寓7S管理房間衛生要求標準

(一)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內務床上物品要疊放整齊,定置擺放。

(二)公寓房間內不得使用非標準配置的家具,不得在標準配置的家具和墻面上粘貼帶背膠的壁紙、海報等,不得亂貼亂畫。房間內不得拉掛圍幔、栓掛吊床吊椅。不得存放大型健身器材、大型樂器等。

(三)房間內保持清潔狀態。每天清掃、每周整頓,區分物品的常用與不常用,并分類存放。

(四)房間內無吸煙、酗酒、賭博等現象,也不得利用室內空間進行商業經營活動。無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示范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制度

  1. 示范文明宿舍評比標準

遵守

制度

1、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定,室長能較好地發揮協調管理作用

7

2、室內不留宿外人,無酗酒、吸煙、打架、罵街、丟失、失火等現象,無違禁品

9

3、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返校,熄燈后不喧嘩

5

4、室內成員未因違紀受過處分

4

愛護

公物

1、室內成員具有良好的節約意識,不浪費糧食,節約用電、用水堅持做好垃圾自行攜帶下樓

5

2、禁止私接電源,使用違規電加熱器具、酒精爐、煤油爐、煤氣爐、蠟燭、易燃易爆物品等,無火險隱患

5

3、愛護床、桌、門、窗、窗簾、燈具等公共設施,無亂貼、亂掛行為

5

學習

風氣

1、宿舍內有良好的學習氛圍、濃厚的文化氛圍

5

2、學年(期)內,室內成員無不及格現象

5

文體

活動

1、堅持體育鍛煉,開展各種健康文明、情趣高雅的宿舍文化活動

5

2、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文化、社團活動及志愿者活動

5

內務

衛生

1、制度:寢室值日制度健全落實、衛生設施齊全

5

2、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桌面:無塵土污染,無破損;地面:無痕跡、垃圾堆放及塑料瓶等雜物

5

3、床面:鋪面平整,被子、枕頭擺放整齊統一,臥具潔凈,疊放整齊

5

4、墻面:四壁及屋頂無塵土,無蛛網,墻壁無亂畫亂貼現象

5

5、環境:窗外及門前走廊無積水、無垃圾、無亂潑亂倒

5

6、用具:室內設施(床、桌、凳等)清潔整齊,窗簾干凈,完好無損

5

7、空間:燈具、電扇潔凈,無積塵及污垢,室內無私拉電線和不規范懸掛物,無煙頭,陽臺整潔

5

8、個人衛生:室內成員個人衛生好,衣物、餐具、洗漱用品清潔衛生,擺放有序,室內無傳染病發生和傳播

5

說明

1、合計總分得85分以上的寢室為“文明宿舍”;

2、合計總分得95分以上的寢室為“示范宿舍”;

3、合計總分連續二次60分以下的寢室,限期整改并給予適當處罰

(二)不達標宿舍整改

1.由二級學院宿舍巡視人員集中檢查,對“不達標宿舍”下達整改通知書。

2.每周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各二級學院組織輔導員對各寢室抽查二次,根據“評比標準”將評定分數記錄在案,督促“不達標宿舍”整改。

3.每月根據檢查、抽查記錄,由二級學院公寓管理負責老師和學生組織進行綜合評定,并將分數公布于眾,便于監督及改正、提高。

4.每月由二級學院將總評結果報黨委學生工作部,作為學生德、智、體綜合考評活動參考依據。

5.二級學院對“文明宿舍”,給予通報表揚;“示范宿舍”,給予掛“文明衛生宿舍紅旗”標志,保持一學期的寢室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后由學校給予獎勵。

6.凡連續二次檢查都在60分以下的寢室。由二級學院學生管理部門按相關程序對該室人員處以相應的處理。

7.黨委學生工作部每天對學生公寓文明衛生情況進行抽查和督促。

第五章  學生公寓文明禮儀規范

學生是文明校園建設的主力軍。為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居住的環境,特制定如下宿舍文明禮儀規范:

(一)自覺遵守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二)保證宿舍內生活健康。語言要文明,不談低俗的內容,不講臟話;不看淫穢書刊和畫報;室內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

(三)說話要和氣,待人要有禮貌,不譏諷嘲笑他人。友善處理同學之間關系,以理服人。做到不打架、不罵人、不欺辱人。

(四)未經本人同意,不隨意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他人物品。

(五)服飾要整潔、大方、得體;床單、枕巾、被罩等要及時清洗。

(六)誠實守信,謙虛謹慎,艱苦樸素,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和糧食。做到隨手關燈和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七)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晚歸學生按照要求進行登記,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不得無理取鬧。

(八)宿舍內不留宿外人異性等無相應住宿資格人員

(九)公寓樓內不得從事各種經商活動。

(十)保持樓內和室內的安靜。不大聲喧嘩、不大聲播放音響、不跳舞、不踢球、不使用大型體育器械

(十一)不從窗拋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扔廢棄物,不隨地吐痰。

(十二)每天按照7S要求打掃房間,按時開窗通風,保持良好環境。

(十三)盥洗室衛生間的墻上、地上、門上、隔板上禁止亂寫、亂畫、亂貼,保持盥洗室衛生間的清潔。  

(十四)樓道墻面禁止各種印記、亂寫、亂畫亂貼。保持樓道及墻面的潔凈。

(十五)自行車電動車及其它交通工具不能進宿舍樓。要放在規定的停車地點。

(十六)愛護公共財物。對室內外的家具和樓內的各種設施、物品要精心保護,不故意損壞或違規裝修

(十七)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私自轉借、配制宿舍鑰匙,本人離開宿舍要將個人貴重品鎖在儲物柜中。不在樓內焚燒物品,不私接電源使用違規電器,不得使用及存放蠟燭、酒精爐、煤油爐等易燃易爆物品,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十八)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有義務有責任糾正不文明行為

(十九)嚴禁在宿舍內吸煙、存放煙缸;嚴禁在宿舍存放、使用管制槍支、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放射性物品。

二十)凡違反學生公寓文明禮儀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學生公寓門禁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樓每晚22:00關閉樓門(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凡在規定閉樓時間以后返回者,即為晚歸。晚歸者要通過人臉識別門禁系統并進行現場登記。晚歸三次記一次夜不歸宿,將給予紀律處分。晚歸者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甚至打、罵、污辱管理人員者,根據情節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屢犯者加重處理。

學生家長、親友及校外人員來訪,必須填寫會客登記表并服從管理。一般應在住宿區外接待,如有違反學院規定者,交黨委保衛工作部處理并追究被訪者責任。

第三十 輔導員和教師深入宿舍做學生工作,憑工作證或人臉識別門禁系統出入,不受性別限制。

第三十 各類維修人員憑報修單進入宿舍,不受性別限制,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檢查出入者的證件。

第三十 小商小販及閑散人員一律不準進樓。

三十九 凡攜帶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手提電腦、行李包、行李箱等)及公物出入宿舍,要驗證登記。

第七章  學生公寓管理獎懲細則

十條 做好學生公寓的教育管理工作,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細則。

(一)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二級學院統一安排的房間和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宿舍內不準留宿外人,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宿舍內不準留宿異性,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四)宿舍內不準豢養、存放各種寵物,違者按違反住宿管理規定給予當事人相應處分。

(五)愛護和保管好宿舍內的各種家具及設施,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者除罰款外還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分。擅自拆卸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畢業生離校時,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六)愛護公寓樓內的一切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罰款外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取消其住宿資格。

(七)宿舍內不準使用、存放各種灶具及電熱器,違者沒收其物品,并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重犯者,加重處分并取消其住宿資格。

(八)不準擅自移動消防防火器材,違者按《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凡破壞消防防火器材者除罰款外給予相應處分。

(九)不準在樓內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賠償一切損失。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并追究法律責任。

(十)學生公寓樓及宿舍內不準吸煙,嚴禁飲酒,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非吸煙區禁煙管理規定》《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禁酒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罰或警告以上處分。

(十一)私自拉接電源線,亂裝燈頭,視情節輕重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理

(十二)禁止在公寓樓內從事各種經商活動,違者沒收其所售物品并根據情節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三)打人、打架斗毆、賭博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保持樓內安靜,不準在樓內大聲喧嘩,不高聲彈奏樂器,不大聲播放錄音機、電腦音響,不跳舞,不踢球,不使用大型體育器械,不打麻將,不喝酒,不劃拳,不看、不保存、不傳播黃色書刊圖畫。根據違紀輕重,違紀者《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屢犯者加重處分或取消住宿資格。

(十五)每個住宿學生都有做衛生值日工作的義務。值日生每天要按照規定的衛生標準認真做好值日工作。拒絕做值日者,由二級學院教育處罰。

(十六)保持樓道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物,不亂倒垃圾,不從窗口往外潑水或扔東西,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七)保持廁所和水房的清潔。不往便池內扔廢棄物,不隨地大小便,不往廁所和水房的墻上亂涂亂劃。違反者,按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保持公寓樓內墻面的潔凈。不墻面上粘貼任何物品,不墻上亂寫、亂劃、打球印、按手印;不墻上按圖釘、釘鐵釘,違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九)自行車電動車(含電池)一律不準進樓,違者將車推出公寓,因此造成丟失,后果由車主承擔。屢教不改者,按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十)剩飯菜要倒在指定的容器內,不準亂倒要堅持做到垃圾自行攜帶下樓,不得隨意扔在樓道、廁所等。違者給予警告處分,屢犯者加重處分或 取消住宿資格。

(二十一)不浪費水、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對浪費水電行為,將通報批評。

(二十二)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凡熄燈后晚歸者,要出示證件,填寫違紀登記表,并寫出書面檢查,接受批評,無理取鬧者或屢犯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熄燈后仍不休息,繼續打牌,喝酒,聚會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十三)尊重管理人員,對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應服從,不得無理取鬧。謾罵管理人員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毆打管理人員者,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加重處理。

(二十四)公寓內有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者,同室人員應予勸阻,勸阻無效,應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若該室確有人違反條例,又無人反映,一經查出,除按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外,并取消該室人員當年各類獎勵的評比資格。

(二十五)根據二級學院及宿管值班人員檢查的衛生結果,每月進行一次初評,每學期進行一次總評。

(二十六)每月按照公寓樓進行一次初評,根據評優結果,評出示范宿舍5%、文明宿舍10%、進步最快宿舍5%,并給予獎勵。每學期末總評,根據學期評優秀次數進行最終評定。學期內每次評選均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的要給予特殊獎勵。如當月該公寓樓不達標率大于等于50%,取消該公寓樓當月評選獎勵,適當調劑給當月優秀宿舍率最高的公寓樓。

(二十七)學生宿舍評選的獎勵分三個等級。一等獎為示范宿舍,二等獎為文明宿舍,三等獎為進步最快宿舍,獲獎宿舍按月評及學期評定結果獲得相應獎品獎勵。

(二十八)有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行為,在本條未作出明確處罰規定的,應由二級學院教育管理部門要求其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屢改屢犯者,根據《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十九)凡本條例未涉及到的違紀行為,學校有權做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八章  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實行黨委保衛工作部黨委學工部二級學院、宿舍長級管理。著眼于入學教育,深化于日常宣傳,普及于專題講座。

二級學院要定期開展宿舍“三防”(防火、防盜、防災)教育;住宿生應自覺維護公寓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住宿學生有義務及時勸阻、制止、舉報有損宿舍安全和擾亂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或報告工作人員出面處理。

學生公寓嚴禁攜帶、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強腐蝕性、劇毒及放射性物品;嚴禁擅自攀爬宿舍門、窗、陽臺及樓頂;嚴禁使用明火、電加熱器具及大功率電器設備;嚴禁在宿舍存放公安部門管制的槍支、刀具、鐵棍等;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吵鬧、大聲喧嘩、打架斗毆、酗酒和大音量收聽音樂;嚴禁打麻將或者任何形式的賭博;嚴禁傳閱淫穢書畫和傳播、收聽、觀看各種反動、淫穢音像制品;嚴禁從事任何經營、宗教迷信活動;各類車輛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進公寓樓;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型健身器材;嚴禁使用非學生宿舍標配家具(自購吊床、吊椅、老板椅、沙發、餐桌等禁止以及其他非學生宿舍標準配備設施設備器械。

二級學院黨委學工部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住宿人員做出處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公寓房間內提供安全電源,禁止其他電源線。嚴禁使用明火、電加熱器具及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規者,除暫沒收用具外,還將按《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住宿學生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及宿舍安全管理規定,在公寓發生及發現火警事件時,要保持冷靜,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必要的自救滅火措施;不能自救時,要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并及時撥打119報警,同時通知值班人員。嚴禁堵占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窗口;嚴禁損壞和擅自挪用滅火器,嚴禁動用消防設施(滅火時除外);宿舍內嚴禁發生任何違反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安全法規、條例的行為。

第四十 遇公寓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除要保護現場外,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及黨委保衛部

第四十 學生在休息、清宿、假期離宿時,要養成隨手關門窗習慣,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學生公寓禁帶貴重物品及存放大面額現金,以免丟失。

第四十 發現公寓內有傳銷、偷盜、破環行為及疑似人時,要及時聯系值班人員,并保護好現場向黨委保衛部報告。

四十九 住宿生要遵守鑰匙管理規定,管理好本寢室鑰匙,不外借,嚴禁私自調換門鎖、門內反鎖或另加門鎖。遇丟失,要及時向公寓管理員報告,做好相應防范措施。

第五十條 學生公寓樓內實行全面禁煙制度,嚴禁在宿舍、衛生間、樓道及公共休息區域吸煙,嚴禁存放各類煙具、煙盒、自制煙缸等。學生應增強對吸煙及被動吸煙危害性的認識,自覺遠離煙草,拒絕二手煙,保持宿舍內清潔無煙的良好環境。

第五十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申報制度。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類傳染病疑似患者,應主動報告樓內管理人員或輔導員。住宿學生如發現宿舍(公寓)內有傳染性疾病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傳染病病人、病源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應服從學校醫療機構的指導意見,積極配合有關住宿的調整、變更和隔離等應急措施。

第五十二條 宿舍管理室備用鑰匙概不外借(宿舍檢查除外)。本室人員借用鑰匙必須出示身份證或學生證等相關證件。二級學院對宿舍檢查借用鑰匙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工作證進行登記,鑰匙使用完畢后應立即歸還。

第五十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查宿制度,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輔導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實施相關檢查。住宿人員應接受查宿人員的檢查和詢問,尊重查宿人員,禮貌回答問題。對于在學生宿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物品、違規用電設施設備以及其他占用空間、存在隱患的物品,查宿人員現場進行登記和實施暫存或收繳。

第九章  學生住宿請銷假制度

學生住宿執行住宿請銷假審批制度凡公寓住宿學生夜不歸宿時,須在學校官方平臺學工系統履行請假手續,審批后方才生效(具體依據《學生手冊》中《學籍管理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

禁止住宿學生夜不歸宿,如學生偽造請假理由履行請假手續,經調查不實的,一律按夜不歸宿處理。

第十章  住宿生假期離校

放假期間住宿生全部離校,靜校時間為學院安排的最后一門考試結束后48小時。

住宿生離校應帶走個人的貴重物品。為防止遺失或因暖氣跑水等原因損壞,將所有個人物品放進柜子里上,不要放在床上或地上,否則發生損壞自負。

各宿舍離校時做好室內衛生,不留殘食。將燈、電扇、窗戶關好,電閘拉下,陽臺無懸掛衣物,窗簾拉開。

第五十 各宿舍最后離宿的同學到樓下值班室找值班人員進行檢查,經檢杳合格,鎖好門后方可離校。凡不登記者,出現問題自負。

六十 開學返校入住時間為學院規定返校時間前48小時。

六十一 返校學生要先到公寓值班室登記后方可進住。

第十一章  畢業生離校

六十二 離校日期:聽從學院統一安排。

辦理退宿手續:

(一)畢業生需提前在線上申請辦理退宿,審批完畢才可離校

(二)畢業生退宿前要搞好衛生,將衣柜、床上、床下、書桌、抽屜、陽臺、地面等清理干凈,到公寓管理人員處登記,經檢合格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

(三)損壞室內設施要按照賠償標準賠償。

(四)辦理退宿手續時,將宿舍鑰匙交回,有丟失的按價賠償。

畢業生不能同時離校時,由最后的離校者對宿舍負全責。

已辦理完退宿手續的學生,不得在公寓內住宿。

第十二章  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管理

學生公寓安全設施范圍

(一)消防設備設施

(二)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燈及供電線路

(三)疏散門及門鎖(包括電磁鎖及控制系統)

(四)金剛紗網窗等防墜樓裝置

(五)安全用電識別裝置

(六)應急照明燈及供電線路

七)視頻監控設施

第六十七條 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的管理、檢查與維護

(一)學生公寓值班員人員應熟知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的作用及顯示標志,須熟練操作疏散門電磁鎖裝置,并須每天對學生公寓安全設施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宿舍值班人員應對學生公寓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并負責對層各房間金剛紗網窗進行日常檢查或抽查,確保其完好有效,日常處于閉合狀態,遇火險或突發事件需緊急疏散時,迅速開啟,人員撤離。

(三)后勤服務部應對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燈的供電線路進行定期檢修,保證完好。

(四)后勤服務部應對損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學生公寓安全設施及時修復。

(五)黨委保衛工作部、樓層長、學生公寓輔導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應加強對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的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按照本規定做好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的檢查,維修等工作,確保學生公寓安全設施完好。

(六)如遇停電或疏散門電磁鎖故障,宿舍值班人員在對疏散門采取其他管理措施時,須保證疏散門在緊急情況時能迅速打開,保證安全疏散之用。

第六十八條 獎懲

(一)對擅自動用或故意損毀學生公寓安全設施尤其是消防安全設施的行為造成學生公寓安全設施損毀或不能正常使用以及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按照《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給予處罰,同時均應照價賠償。

(二)每一位師生員工對擅自動用或故意損毀學生公寓安全設施的行為都有權制止,有義務報告。對制止或報告擅自動用、故意損毀學生公寓安全設施行為的,學院將視情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三章  學生公寓行李儲藏間使用管理

為了更好的推廣7S管理,創建干凈整潔、文明和諧的宿舍,公寓建立了行李儲藏間,為同學們短期寄存單件行李,存放具體要求如下:

(一)所寄存行李中不夾帶易然、易爆、易碎等危險品、易腐質品、貴重物品、現金及各種票證券等。

(二)所寄存行李物品有兩種規格:一是行李箱;二是封閉完好的包裝袋。包裝袋寄存,要達到結實、牢固、完整包裝外不準插附其它物品。

(三)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0公斤,包裝時要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并在每件行李上清晰標明寄存人班級、姓名、宿舍號、物品名稱。(行李箱可用透明膠帶將信息內容封在箱體表面)

(四)所寄存行李物品保證確屬本人物品,且不超過件。寄存期間不能取用。存放時填寫存放物品信息。能否存放,在安全前提下,視儲物間存放空間而定。

第七十條 存放時間及貨架安排

(一)存放時間:儲物間每兩周開放一次,存放時間為單周周日晚7點到9點,領取時間為雙周周四晚5點到7點,領取存放帶好一卡通等有效證件。

(二)貨架安排:每棟樓1、2層存放于四層,3、4層存放于五層,5、6層存放于六層。進門左手開始為貨架一、二順序開始。

第十四章 學生公寓用電管理

為滿足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用電需要,加強學生公寓用電安全規范,培養學生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意識,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建設安全、節約型校園

第七十一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系統設置參數及供電時間

(一)學生用電操作流程

1. 白天模式

公寓內照明、插座供電可以使用筆記本電腦,手機充電器、小臺燈,電風扇等具有國家安全認證并有CCC標示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卷發器、電吹風、電熱杯、電水壺等電加熱器具。

因使用違章電器導致斷電,可按照如下程序操作:

1)拔掉插排上的所有用電器包括手機充電器,關閉電扇和照明燈。5分鐘后系統會自動送電。

2)若5分鐘內未拔掉和關閉電器,電源將會再次斷電,

3)5分鐘系統送電后,請依次開啟用電設備。可以同時使用,但請勿同時開啟。否則會造成二次斷電。

2. 夜間模式

1)晚上進入夜間前,須主動關閉所有用電器,(包括插座、充電器、電燈等)特別是電腦電源要從插座上拔掉,以免進入夜間的時候造成斷電,進入夜間后只允許使用標準電壓的手機充電器(最大輸出:5V、1.2A)。

2)如未能按照(1)流程操作會造成二次斷電,需要拔掉插座上的用電器,關閉燈管等用電器,系統會自動恢復供電。

(二)供電時間為:

1. 白天模式:

周一 6:00~8:00     12:00~23:00

周二 6:00~8:00     12:00~23:00

周三 6:00~8:00     12:00~23:00

周四 6:00~8:00     12:00~23:00

周五 6:00~8:00     12:00至周日23:00

周日 23:00后進入晚間模式

2. 晚間模式:

周一 23:00 至周二0:00    

周二 23:00 至周三0:00

周三 23:00 至周四0:00

周四 23:00 至周五0:00

周日 23:00 至周一0:00

3. 斷電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  0:00~6:00   8:00~12:00

第七十二條 供電指標及收費標準

按照“按人定量、核定到室、超額自負”的原則,執行定額免費、超額用電先交費后用電的辦法。

(一)每個學生每月用電免費定額基礎電量為6度,系統于每月初自動充值到各宿舍的帳戶上。

(二)超額用電采取先交費后用電的管理模式。若宿舍超出免費基礎電量部分,請及時通過網上購電。學生宿舍剩余電量為0度時,自動斷電,學生須提前購電。

(三)超額用電收費標準按天津市居民用電價格執行。

(四)空調用電按開辦空調協議用電價格執行。

第七十三條 核算與管理

(一)購電地點與方式

登錄學校官方微信平臺(微信公眾號搜索: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點擊左下角聚焦機電,進入智慧校園頁面,點擊電費繳納,即可查詢和繳納電費。為了節約用電,每人每次最多繳納5元電費,可多次繳納。

(二)用電核算

學生宿舍如遇宿舍調整或需辦理離校手續時,用電量以宿舍為單位進行結算。宿舍內部成員調整,自行協調處理。

(三)宿舍管理

各宿舍長為學生宿舍用電管理責任人,對本宿舍用電管理直接負責。宿舍長應組織制定本宿舍用電公約,及時核查用電情況,保證宿舍正常用電。

第七十四條 電氣線路及電器設備維修

(一)電氣線路設施管理:

1.學生公寓內嚴禁私接電源。

2.住宿生不準自行拆改學生公寓內電氣線路、設施等。

3.公寓內電氣線路、設施發生故障時,住宿學生不得自行維修,應及時上報學生公寓管理人員。

(二)電器設備維修項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學院配備的電器損壞,學院維修。學院配備的電器指:固定轉向風扇及開關、日光燈及開關、插座等。

(三)需維修時,必須在線上填寫報修單,注明維修項目及相關內容。登錄學校官方微信平臺(微信公眾號搜索: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點擊左下角聚焦機電,進入智慧校園頁面,點擊我要報修點擊新增報修申請,填寫需要報修的詳情后點擊提交即可。

第七十五條 文明用電及違規處理

一)用電要求

1.學生應當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愛護學校供電設施。

2.學生公寓內嚴禁使用、存放各種電熱器具:(包括電爐子、熱的快、電飯鍋、電涮鍋、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電暖瓶、電熱飲水機、電吹風、電熱毯、微波爐等)。

3.公寓內使用筆記本電腦,切記不要多臺筆記本同時啟動,避免瞬間電流過大,導致斷電。

4.請同學們自覺遵守學生公寓用電時間,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保證同學們的正常休息。

5.學生離開宿舍應關閉所有電源及用電設備。

6.宿舍成員應互相監督規范用電,發現違規用電行為應及時向輔導員或學生公寓管理員反饋。

(二)違規處理

學生在宿舍內應遵守《學生住宿管理規定》,二級學院公寓管理負責人根據智能管理系統全面掌握學生宿舍違規用電情況。對違規用電造成險情或災害事故的,學校依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理,當事人對違規用電造成的損失給予相應賠償。

第七十六條 規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在學生公寓內住宿的學生由黨委學工部負責解釋。


關閉